声像资料司法鉴定
图像资料司法鉴定:运用物理学、计算机学的原理和技术,对录像带、磁盘、光盘、图片灯载体上记录的图像信息的真实性、完整性以及所反映的情况过程进行鉴定;对图像中的人体、物体作出种类或者同一认定。
1、图像真实性、完整性鉴定
(1)录像资料、照片原始性鉴定——(如对转换格式、修改时间、增减或修改等内容的鉴定);
(2)录像资料、照片完整性鉴定(如剪辑或编辑等内容的鉴定);
(3)录像资料、照片真实性(如伪造合成、PS修饰等内容的鉴定)。
2、模糊图像处理
对不清晰的录像资料和图片,利用计算机软件增强处理,提高视频和图像内容的可辨识度,改善视觉效果(如车辆特征;车牌号内容;人体、面部特征;现场环境等内容的鉴定)。
3、人像、物像鉴定
录像资料、照片中的人像或物体的种类或者同一性鉴定。
4、录像过程分析
录像资料所反映的事物发生、发展和结束过程的辨识和认定(如车辆、行人经过路口时交通信号灯状态;交通事故、治安事件发生的过程;车辆行驶状态;车辆的灯光状态;车辆上驾驶员的视野范围、事故发生前后车辆的驾驶员是否更换等内容的鉴定)。